發布時間:2024-02-21 13:17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2023年,市民宗局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市委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民族宗教工作實際,扎實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著力增強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意識,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F將一年來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舉措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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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制定了《無錫市民宗局202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關于深入開展2023年度“紅石榴就業行動”的實施方案》《2023年治理非法宗教活動專項工作實施方案》《2023年本部門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任務分解實施方案》等文件,制定下發了《關于印發〈無錫市民宗局公平競爭審查辦法〉及配套制度的通知》《市民宗局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內部工作方案》,修訂完善了《全市性民族宗教團體工作考評指標評分細則》,逐步形成“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民族宗教工作體系。
2.豐富法治宣傳載體。制訂全市民宗領域普法工作方案、市民宗團體年度學習計劃、2023年專業法宣傳工作項目清單以及民宗系統年度調研工作方案,收集、整理、推進宗教領域反邪教教育宣傳工作。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以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法律和民族宗教法規規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重點內容,結合民族團結進步創建“七進”、宗教場所“四進”活動,廣泛開展學習培訓宣傳活動。豐富普法載體,在民宗系統開展“民法典宣傳月”活動,組織民法典進宗教場所宣講,赴基層團體、場所開展宗教政策法規宣講。深入學習貫徹《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協調、推進互聯網宗教信息審核員考試,以及用戶注冊、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申報等工作,開展專題宣講8場。組織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審核員參加相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培訓。召開全市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工作會議,研究建立市民宗、網信、通管、公安、國安等五部門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協調機制,并制訂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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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制度建設推動依法行政。加強權力事項管理,新增、取消、層級調整共計25項,對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梳理,完成了本部門權責清單應用執行情況和監督評估。修訂《全市性民族宗教團體考評辦法》,促進民族宗教團體依法依規依章程開展工作。指導全市性宗教團體分類梳理、匯編、印發《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制度匯編》,健全宗教活動場所管理制度,督促場所堅持按規矩辦事、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場所。制定宗教活動場所“四進”規范化工作方案,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報告備案制度和每周工作例會制度,強化工作人員行為規范,開展線索追查和紀律約談工作,指導處置個別教職人員的失德失范行為,樹立和維護宗教界良好形象。
2.加強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嚴格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備案、清理等管理工作。定期對本部門現行有效的文件進行清理,清理結果及時報備、錄入備案審查工作平臺,并通過局網站向社會公布。全年共清理規范性文件25件,其中2件繼續有效, 10件廢止,13件清理后不作為規范性文件管理繼續有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并錄入備案審查工作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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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決策機制。嚴格落實《無錫市民宗局重大行政決策規則》規定,堅持議事規則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會議決定原則,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五項決策機制,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法律審查方面的作用,規范重大決策流程,明確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都要向社會公開。實行決策過錯責任追究和責任倒查,對違反決策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為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2.規范決策行為。集體學習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提高決策質量,保證決策效率。凡涉及到少數民族群眾、信教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均聽取相關方意見。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均嚴格按規定由局黨組會議、局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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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范政務服務。加強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動態管理。編制本部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及三化工作年度重點任務和目標清單,開展“網站監測”發現問題整改,編制政務服務知識庫基本目錄清單。完成《市民宗局行政許可清單(2023版)》的梳理編制和再次確認。啟用“一網通辦”政務服務工作系統,完成政務服務事項維護。開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問題自查整改。完成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認領并編制服務指南。嚴格政務服務程序和標準。開展行政備案事項清單梳理以及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動態調整、辦事指南編制和確認工作。辦理行政許可事項3件,嚴格辦理條件和工作流程,按時完成“雙公示”、電子證照錄入和案卷整理。辦理新登記宗教場所統一信用代碼賦碼1件。嚴格宗教場所登記證管理,辦理場所登記證變更手續45件。辦理基督教傳道員備案79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年共牽頭組織4次行政許可事項事中事后監管,現場對近年來的行政許可涉宗教活動場所基建項目開展隨機抽查和現場核查,糾正違規行為,推動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工作要求。落實行政權力事項調整后的事中事后監管,做好“互聯網+監管”事項梳理和監管行為數據匯聚工作。啟用行政應訴工作平臺和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完成基礎信息的錄入與應用。梳理政務服務“三化”工作重點任務開展情況,認領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并編制服務指南,完成網上中介服務事項的認領和服務指南的編制。
2.嚴格規范執法。加強執法資格管理。組織行政執法資格審核、培訓及行政執法證換證(全國統一證件),并做好年審工作。組織行政執法人員考試報名、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和行政執法資格考試以及年審工作。組織各板塊參加全省民宗系統依法行政培訓班。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協調法律顧問就有效期內的服務協議(合同)、規范性文件制訂等進行法律審查。認真做好省人大《江蘇省宗教事務條例》執法檢查、民族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等相關工作。
3.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修訂完善雙隨機、一公開“一單兩庫”,明確抽查事項、比例、方式、時間等內容及工作要求。完善監管平臺數據信息,實行檢查對象和聯合檢查對象的現場隨機抽取和確定,落實“雙隨機”監管檢查以及聯合檢查年度工作任務。全年共開展隨機抽查40次,參加執法檢查80余人次,抽查事項達到本部門監管執法事項的100%,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和全覆蓋。除依法不宜公開的外,實現抽查結果公示率100%。
4.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及資格管理。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集體學法和行政執法業務培訓,集體觀看庭審視頻。舉辦民族宗教工作培訓班,60余名民宗干部、統戰委員(民宗助理)參加培訓。突出當前民族宗教工作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體現民族宗教工作特點和服務基層民族宗教行政執法實際工作需要,推動落實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強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組織民族宗教領域執法力量建設專題調研,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全局18名行政執法人員均順利通過執法資格考試。本部門執法崗位持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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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新增、取消、層級調整共計25項。對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和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梳理。完成了本部門權責清單應用執行情況和監督評估。開展了網站權責清單、規范性文件、政策解讀欄目的自查整改。加強局內部權力制約,完善內部層級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等外部監督。認真辦理議案提案,全年共收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2件,均在規定時間內辦結,滿意率100%。
2.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按時在本部門門戶網站更新權力事項清單,對外公開公布。牽頭對全市15處宗教場所新建、擴建、異地重建的情況開展實地檢查核查,推動落實“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宗教事務屬地管理責任,督促屬地民宗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及時發現并堅決制止宗教領域各類未批先建行為。主動與省民宗委和市司法局聯系溝通,爭取盡快打通在省行政執法管理和監督綜合平臺認領行政權力事項的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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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糾紛機制。發揮多部門協作機制作用,定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領域不穩定因素,引導和支持民族宗教界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妥善處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糾紛。扎實開展“打邪治非”“掃黃打非”、反邪教、矛盾調處、涉國家安全情況預警、處置和信息報送等工作。今年以來,全市依法嚴厲查處非法活動33起,教育訓誡200余人。
2.加強信訪工作和行政復議、訴訟工作。進一步推動通過法定途徑分類處理民族宗教領域信訪投訴問題,引導民族宗教界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全年共接收各類信訪60件,回復率達到100%。在局網站公開受理民族宗教方面投訴舉報流程及電話,方便公眾及時反映問題、提出投訴意見和建議,積極引導少數民族群眾、宗教教職人員和信教群眾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全市民族宗教系統未發生行政復議、應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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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實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守法制度。進一步推進民族宗教政策法規進黨校,著力提升各級黨政領導干部把握政策、處理問題、做好工作的能力。以局領導班子和機關工作人員為重點人員,以習近平法治思想,黨章、憲法及法律法規以及民族宗教法律法規為重點內容,組織局黨組中心組政策法規專題學習研討會4次,局領導和機關工作人員集體學法4次,集體觀看行政訴訟案件庭審紀實1次,舉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規)培訓班1期。
2.落實年度依法行政各項任務。制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結合本部門年度重點工作,明確“推進依法行政、強化法治監督、深化宣傳教育”等三個方面15項主要舉措和重點工作,將依法行政工作落實到各處室。制定2023年本部門全面深化改革目標任務分解實施方案,有序推進各項目標任務。完成2022年度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在政府網站公示。修訂完善《全市性民族宗教團體工作考評指標評分細則》,發揮考核過程對團體工作的促進和風向標作用。制定法治培訓規劃,組織開展國家憲法宣傳周和法律法規進宗教場所活動,舉行局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活動,組織局領導干部和機關公務員系統學習憲法、城市民族工作條例、宗教事務條例、安全生產法、國旗法等政策法規,提升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強依法行政宣傳。組織開展政策法規學習月、法治宣傳月等宣傳活動,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規規章、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為重點,采取編印發放宣傳資料、巡回講課等形式,開展法律服務;召開無錫市2023年宗教活動場所規范化管理工作推進會,學習貫徹落實《宗教活動場所管理辦法》,深入推進全市宗教界“崇儉戒奢”教育活動,進一步規范宗教活動場所“四進”工作,總結成績、分析問題、部署工作,進一步提高宗教活動場所規范化管理水平。以深化宗教活動場所“四進”和安全生產主題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為契機,突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筑牢場所安全基礎。舉辦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培訓班1期,提升了全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愛國愛教的思想覺悟和綜合素質,提高民族宗教團體依法管理水平。
4.落實法律顧問制度。與江蘇迅安律師事務所續簽年度法律服務協議,發揮法律顧問在重大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以及為少數民族群眾和信教群眾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權方面的作用,協調法律顧問開展各族群眾法律法規宣講、法律法規進宗教活動場所、民族宗教領域涉法律問題專題調研等法治宣傳、法律服務活動,就本部門對外簽訂的有效期內的服務協議(合同)、規范性文件制訂等進行法律審查。
二、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主要負責人積極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與民族宗教工作相結合,推動無錫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進程。
1.推動責任落實。調整完善局依法行政、法治宣傳、行政執法等工作領導小組,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并與年度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進、一同落實。局黨組專題研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和推動落實“中央督查市縣法治建設”反饋問題的整改任務清單,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組關于巡察市民宗局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統籌巡察整改的重要事項和重大問題,有序推進問題整改。主要負責人堅持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任務親自督導,確保各項工作依法推進。
2.帶頭學法用法。局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研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法治思想以及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省委關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局主要負責人帶頭領學領讀,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民族宗教工作。將領導干部學習學法用法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黨內法規、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相結合,實化學法時間、內容,準確把握、全面貫徹黨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針政策。
3.科學民主決策。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規則,堅持公眾參與、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五項決策機制,發揮法律顧問在行政決策法律審查方面的作用,規范重大決策程序。加強對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重大決策和重點工作均嚴格按規定由局黨組會議、局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
4.完善管理機制。健全民族宗教事務管理三級網絡和兩級責任制,強化屬地管理,構建機構健全、齊抓共管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重視協作共管,充分發揮矛盾糾紛排查處置協作共管機制的作用,積極探索解決民族宗教領域影響社會穩定的矛盾和突出問題的新途徑和新方法。
5.強化權力監管。落實局黨組會議制度,專題研究法治建設年度重點工作,推動工作落實。建立健全權責清單制度,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組織年度述法,局主要負責人向全局人員報告個人學法用法、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開展、履行推進法治建設、普法宣傳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落實“三重一大”議事規則,健全完善內控管理制度,規范權力運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嚴格合法性審查程序,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管,確保行政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來,我局在推動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是對照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在法治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主要表現為:
1.民族宗教工作三級管理網絡兩級責任制建設依然不平衡。民族宗教工作網絡作用發揮不足,加之相關基層干部崗位變動較為頻繁,基層民族宗教工作部門的執法體制和機制不夠完善的問題依然存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隊伍業務素質參差不齊,與新時代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2.依法管理意識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系統少數干部對民族宗教問題所呈現出的國際性、復雜性、普遍性、長期性等認識不足,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逃避思想,不敢管、不會管、不愿管的現象依然存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2024年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安排
2024年,嚴格執行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認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推進無錫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進程。
1.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以黨章、憲法和法律法規以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規、行政執法人員應知應會為重點內容,開展局機關集體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舉辦依法行政培訓班,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發程序,嚴格落實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制度。繼續開展宗教領域涉法律問題專項檢查,推動宗教界依法依規依章程開展工作。組織基層民族宗教行政執法工作專題調研,推動各地民宗部門加強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
2.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加強清單管理,及時完善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服務指南,提升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嚴格行政審批辦事流程。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進一步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和“二庫”,及時公開抽查情況。完善民族宗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完善報送各類信用數據、信息。
3.深化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全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學習月”活動,舉辦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培訓班和民宗界代表人士政策法規培訓班。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法律法規為主要內容,舉行民宗團體集中學習會。會同局法律顧問開展法律法規宣傳進宗教場所活動,實地開展法律咨詢服務。圍繞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組織全市民族宗教系統年度工作調研,形成一批有價值的調研成果。
來源:sfj_fzdyc